標購新聞
見報日期:
2025/4/30
招標機關:
衛生福利部澎湖醫院
標的名稱:
藥品醫用氧氣500L乙項採購案
案號:
[PNGH114016]
標的分類:
標購新聞
其他內容:
880 澎湖縣 馬公市 中正路10號 電話:(06) 9261151 #501 13,蔡冠億 領標及投標:114/05/05 10:0 0止 開標:114/05/05 14:00 預算金額:1,485,000元 資格: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 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:具公司登記具商業 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。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 述外之其他資格(一)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( 營業項目有本採購案相關項目)。如公司登記 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、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、 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、 工廠登記證明文件、許可登記證明文件、執業 執照、開業證明、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 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 證明文件。上開證明,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 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。(二)廠商 納稅之證明。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。(三)廠 商信用之證明。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 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 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、會 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 具之信用證明等。(四)投標廠商聲明書。( 五)押標金票據或憑證。(六)製造業或販賣 業醫療器材商許可執照。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 情形 是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,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 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,始得 提出申訴。一、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 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,或於開標後依 機關通知再行提出。二、履約期限:本契約履 約期間自114年6月1日起至119年5月 31日止(如114年6月1日前未決標,履 約期限自決標日起至119年5月31日止) 或履行達契約金額上限止,兩者以先屆者為契 約屆滿之基準,如部立醫院於契約期限內辦理 聯標,完成同品項招標且決標價金低於本標案 契約價金,本契約即中止。另當契約可訂購餘 額不敷機關利用時,亦視同契約有效期已屆滿 。三、衛生福利部政風處廉政專線:(02) 85907904;廉政信箱:南港昆陽郵局 161-36號信箱。四、衛生福利部澎湖醫 院政風室檢舉電話:(06)9271393 ;傳真號碼:(06)9271393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