標購新聞
見報日期:
2025/9/19
招標機關:
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
標的名稱:
南投地區野炊器具採購
案號:
[HA14623P020]
標的分類:
標購新聞
其他內容:
420 臺中市 豐原區 北陽路1號 電話:(04) 25280330,賴怡儒 領標及投標:114/09/23 18:0 0止 開標:114/09/24 09:00 預算金額:702,300元 資格: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 格:具公司登記具商業登記廠商資格由廠商於 投標時聲明,機關於必要時得通知廠商限期提 出相關文件供查驗。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,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 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,始得 提出申訴。1.依最高行政法院98年判字第 38號判決:「採購契約內容於決標時即已確 定,而嗣後契約之簽訂僅係將投標須知及公告 相關事項,另以書免面形式為之,故簽約手 續並非契約成立或生效要件」。故本案契約生 效日為決標當日。得標廠商應於規定期限內繳 交履約保證金。2.廠商於投標時聲明「本廠 商之資格及投標標的之內容均符合本採購案招 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之規定」者,本機關於必要 時得通知廠商限期提出相關文件供查驗,查驗 結果如有不符,或係不實之文件者,依採購法 第50條規定辦理。3.本案依採購法第49 條規定採公開取得電子報價單,為配合政府推 動節能減碳及精簡行政程序,本案無提供現場 (紙本)領標,投標廠商應依規定填妥本招標 文件所附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、投標標價清單 、投標廠商聲明書,於114年9月23日1 8時00分前,以電子投標方式送達下列網站 :以廠商代碼及密碼登入政府電子採購網(h ttp://web.pcc.gov.tw ),並於上述期限前完成電子投標。4.依據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年3月28日工 程企字第1140100193號函釋,電子 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 書面明細,未檢附者,依採購法第50條第1 項規定,不予決標;本案考量實務上系統無法 傳輸「領標電子憑據」,故廠商投標時應將「 領標電子憑據明細」自行列印或下載轉為電子 檔(PDF)後,一併上傳至「投標文件」附 件區或可將憑據PDF檔併入投標文件之「資 格文件」資料夾中一併加傳送)。5.廠商投 標前應詳細閱讀招標文件,如有疑問,應在招 標單或投標須知載明時限內提出疑義或異議, 逾規定期限提出者不予受理:疑義期限至民國 114年9月19日止、異議之期限至民國1 14年9月 27日止。6.本案依採購法第 52條第1項第1款規定,訂有底價之採購, 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,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 為得標廠商。7.本案採開口式契約之作業模 式,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1規定 ,以各項(組)單價及其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 加總計算,決定最低標,並以實作數量計價付 款,決標後依決標單價及招標文件載明之預估 數量製作契約,並以全案預估總價為採購上限 。8.廠商應投標文件:詳如投標須知及投標 廠商文件審查表。